今天(8月15日) 全省高水平建设 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召开 我省42个市县和20个省直单位获评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48个市县获得“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 据了解,经考核,杭州市等11个市、杭州市拱墅区等31个县(市、区)和省委组织部等20个省直单位为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经考核公示,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杭州市等6个市、建德市等10个县(市、区)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银鼎,授予宁波市和杭州市西湖区等30个县(市、区)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授予嘉兴市、台州市2019年度海洋水环境质量工作优秀市“大禹鼎”。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11市均获评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市。 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 工作考核优秀县(市、区) ▼ 2019年度美丽浙江建设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 工作考核优秀省直单位 ▼ 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 “大禹鼎”银鼎 ▼ 2019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 “大禹鼎” ▼ 宁波市,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市临安区、宁波市鄞州区、宁海县、象山县、温州市鹿城区、平阳县、湖州市南浔区、安吉县、嘉兴市秀洲区、平湖市、桐乡市、绍兴市上虞区、新昌县、金华市金东区、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开化县、嵊泗县、台州市黄岩区、台州市路桥区、玉环市、三门县、龙泉市、青田县、遂昌县、松阳县。 2019年度 海洋水环境质量工作“大禹鼎” ▼ 小编:黄雪妮 主编:李璐 统筹:周颖 监制:牟毅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