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为了大家好!市交通局重拳整治台州火车站站前交通乱象
集中力量整治乱象
打造良好站前环境
为治理火车站区域易发高发、影响恶劣的各种乱象,全面提升窗口形象。昨天(3月23日)晚上,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动执法人员26名,在台州火车站开展突击行动,共检查车辆92辆,现场查获非法网约车2辆、违规揽客的巡游出租车2辆。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实施“五严”工作法
为整顿出租车行业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巩固行动成效,经研究,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从即日起,实施“五严”工作法,强化对出租车的监管:
驻点监管严明要求
现场驻点执法人员加强对巡游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私自揽客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火车站巡游出租车运营秩序。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增派3名交通执法人员,加强火车站站前广场外“黑车”、非法网约车和“黄牛”非法揽客等方面执法。并对接公安派出所,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行为实施拘留等措施。
“线上”严查
落实专人对出租车车载视频监控进行抽查,通过出租车信息化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对不打表、拒载、私自揽客和故意绕道等不规范经营进行严厉查处。对乘客投拆件的案件,一经查实,实施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严肃进行警示约谈
召集市区巡游出租车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专题警示约谈教育,要求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服务意识,由公司落实人员,协助台州动车站巡游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
举一反三,严格管理
除火车站外,加强机场、客运中心、医院、商场周边的营运秩序管理,强化巡游出租车行业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运力增减进行挂钩,确保整体向好发展。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通过集中整治,全面解决我市火车站周边环境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台州火车站新形象。
@出租车经营者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二)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全媒体记者:方晨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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