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定要重视!路桥已关停12家药店
销售止咳、退热等药品未登记
人员进店未测温
场所消毒次数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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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外溢至多个省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仍有部分药店存在侥幸心理,未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日前,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2家药店给予了停业整顿的处罚。现将这12家药店予以曝光,望其他零售药店引以为戒。
被关停的药店为:
台州市路桥振华堂大药房得胜桥店
百合药店(路南店)
福缘大药房(螺洋店)
路桥思源堂大药房(桐屿店)
峰江春香药店
路桥振华堂大药房(峰江店)
台州市路桥区众泰大药房
瑞年药行有限公司(横街店)
台州市路桥区尚博堂大药房新市店
路桥康平药店(蓬街店)
江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路桥金清健龙店
台州市路桥聚源大药房
下一步,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将针对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发挥好药店疫情防控 “监测哨点”作用,筑牢全区疫情防控安全线。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暂停销售退烧药。自2021年8月5日中午12点整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类药品(包括互联网销售)。
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零售药店发现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且不得销售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建立报告台账。同时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三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其他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及时录入全省零售药店疫情警戒监测系统。
做好自身防疫工作。零售药店要切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查看健康码、14天行程码、疫苗接种信息核验、佩戴口罩,以及场地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措施。
小编:李敏巧
主编:周颖瑛
统筹:杨丹宁
监制:郑思佳
来源:路桥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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