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售药和购药须知!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监测“哨点”
售药、购药的特殊要求你了解吗?
疫情期间能否购买感冒药、消炎药?
药店需如何落实防疫措施?
市民药店购药又要注意什么?
这份疫情防控期间
售药&购药须知请收好!!
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药店从业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一检新冠核酸检测制度;
每日做好:
人员测温、店堂消毒
记录并上传“浙里药店”系统
▼▼
二、落实药店防疫小门管控:对来店市民落实扫台州畅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测量体温
确认规范佩戴口罩
▼▼
三、落实四大类药品销售管控:做好退热、止咳、抗病菌、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台账;
每日17:00点前:
上传至省局警戒监测系统
药店不得以备用或代购为由
销售四大类药
药店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四大类药
▼▼
四、异常人员未成功购药登记:如发现行程码带星号*人员,进一步询问、记录具体行程等情况→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并签署承诺书。
如发现下列6大类异常人员:
①红黄码;②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③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④入境人员;⑤与1、2、3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人员;⑥发热症状人员
→禁售四大类药
→上传省局警戒监测系统
→上报防疫指挥部及市场监管所
1.若要购买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需提供用药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实名登记,请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询问和用药人信息登记工作。不得以备用、代购等理由购买四大类药品。
四大类药品是指:退热、止咳、抗病菌、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
2.购药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在购药过程中需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亮码测温,自觉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3.如属6大类异常人员,请配合药店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疫情防控部门安排。
4.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就诊。
5.如在购药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如有特殊情况需应急购药人员,请参考这篇《这份疫情应急购药五条路径指南,请收好!》
小编:周先端
统筹:杨丹宁
监制:夏亦冰
来源:临海发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