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检察人搭起“连心桥”,当民营经济“护航队”
再拼一个实业强市的高质量发展
再创一个激情燃烧的新时代台州
今天(3月6日)上午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8年,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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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净化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用,尤其把破坏正常营商环境、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净化优化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在办案中加强监督,排查犯罪线索,深挖保护伞。
平等保护
深挖企业内部“蛀虫”
全面落实平等保护,树立“国有”和“民营”一并保护的司法理念,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各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对于民营企业家较为关注的内部犯罪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2018年,台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21件,深挖企业内部“蛀虫”。
突出重点
有力保护知识产权
台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2件359人,会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指导基层院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慎捕慎诉
体现对民企司法温度
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台州市检察机关共对118个民营企业,124名情节轻微可从轻处理的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动转。
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税案件231件
涉民企的有176件占76.2%
民企涉税案件中98.8%
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在办案中充分考虑企业赋税经营成本和发展现状,对偷逃税款占已缴税额的比例较小,事后又积极补缴的企业,依法作宽缓处理,台州市共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60家企业115人做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了解台州市检察机关
2018年度服务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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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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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和服务同步
寓服务于办案中
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捕诉一体,进一步细化分工,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案件办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以不同形式“零距离”对接企业,落实“五心”“妈妈式”服务。
充分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的作用,努力为企业提供“最多跑一次”检察服务。
打击与保护并重
两者不可偏废
坚持打击与保护二手抓,以打击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体现检察司法办案的态度、力度和温度。
规范落实“轻拿轻放”,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涉民企案件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从宽处理的依法从宽处理。
法律与政策并用
发挥政治优势
贯彻落实最高检《办理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执法司法标准11条》,省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21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9条等规定。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因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
实习小编:张璐
责编:吴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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