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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委首次发文推进!事关新时代乡镇(街道)统战工作

无限台州   2019-07-24 07:43:29 阅读量:13553

日前

《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乡镇

(街道)统战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




这是台州市委首次出台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

统战工作的专门文件



台州市委为何要专门制定发布

这样一份文件

看了全文就知题中之意了



背  景


乡镇(街道)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的任务要求,规范推进乡镇(街道)党组织切实履行党管统战主体责任,切实发挥乡镇(街道)这一层级统一战线“法宝”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不断夯实统战工作基础。



过  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自2019年3月起《若干意见》由市委统战部开始调研起草。


       为刚性量化推进乡镇(街道)党组织党管统战主体责任和“一纲四目”统战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市委统战部开展了深入调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6次征求意见座谈会,相继听取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统战系统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委统战部、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还通过专门上门汇报、电话、微信群等途径,向上级统战部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可谓在在吃透上情、摸透下情、紧贴实情方面下足了功夫。


6月5日,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听取《若干意见》制定说明,研究形成《若干意见》(送审稿)。6月11日,五届市委第7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



内  容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合统战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完善统战体制、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以创新统战职能、强化凝心聚力的政治优势为要件,重点推进以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为“纲”,以做好乡贤、协商民主、宗教和民间信仰、民营经济等统战工作为“目”的乡镇(街道)“一纲四目”统战工作,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统一战线工作质量。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二是加强政治引导;

三是围绕服务中心;

四是突出务实创新。


工作目标

以乡镇(街道)“一纲四目”统战工作为切入点,推动乡镇(街道)统战工作“有领导主事、有场所办事、有专人干事、有制度理事、有组织帮事、有标准明事”“六有”规范化保障和运行机制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掌握情况、执行政策


团结引导、凝聚力量


联谊交友、增进共识


完善机制,搞好服务



(三)重点领域


乡贤工作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乡贤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建强乡镇(街道)乡贤联谊组织,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乡贤联谊交友机制,组织开展“我的村庄(乡村)我的梦”主题活动。


协商民主工作

建立乡镇(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不断探索丰富面向村居社区、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涉及协商议题的利益相关群体的多层次、多样化“X”协商支渠道,规范健全民主协商程序。


宗教和民间信仰工作

扎实开展宗教领域“四治”行动,推进“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平安创建”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一庙一故事”民间信仰价值重塑工程。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推进“党建入章程,进商会、进民企”红色引领活动,建设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基层商会组织。


建设“一乡镇(街道)一品牌”统战工作功能区


根据乡镇(街道)统战工作的传统优势、资源优势以及人民群众需求、统战力量状况,建设一批紧贴形势、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作用明显的“一乡镇(街道)一品牌”统战工作功能区。


(四)基本保障


有领导主事

各县(市、区)党委要将统战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评述职内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建立由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村居社区的考核内容,将统战、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纳入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内容。


有专人干事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配备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街道)要加强相应工作机构建设,应配备宗教干事。村居社区、统战成员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配备统战联络员。每个行政村要建立宗教(民间信仰)工作管理小组,每家宗教活动场所要进驻“三人指导小组”。


有场所办事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为乡镇(街道)开展统战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创造条件设立单独的统战工作办公场所,配备必要办公设备,辖区内“两新”组织集聚区党群服务中心要有统战阵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建立“同心之家”。


有制度理事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和述职评议的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架构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的运行机制。摸排建立本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乡贤、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等统情数据库以及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


有组织帮事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指导建立乡贤联谊、民主协商(议事)会组织,有条件的要建立商会、知联会、新联会、新企联、侨联、台联等统战团体组织。引导建设“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四好”统战团体组织。


有标准明事

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统战工作,至少研判1次统战(宗教)情况,至少开展1次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至少举办1次统战专题宣传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参加1次乡贤联谊和民主协商活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3名本地统一战线代表人士、联系1家统战团体组织或“两新”组织,并按照“季度一谈心、半年一走访”的要求做实做深联谊交友工作。



小编:黄潇以

主编:黄潇以

统筹:裴丽阳

监制:郑思佳

来源:同心细胞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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