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改革保证金制度: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无限台州   2020-06-02 11:33:32 阅读量:6881


6月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为建筑业企业减轻负担。



浙江是建筑业大省,2019年全省共有1万5千多家建筑业企业,建筑业总产值2.04万亿元,居全国第二。


据统计

2019年度全省仅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的保证金565.9亿元,其中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440.1亿元,挤占了企业大量流动现金。


为此,省建设厅牵头联合省级相关部门,一方面,改变以往要等工程完全竣工后才能进行结算的做法,实施分段对已完工程进行价款结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大力提升结算效率;另一方面,大力改革现行保证金制度,采用“工程保函+信用”机制,全面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大幅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全面盘活企业现金流。


《通知》表示,加快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以解决现金方式缴纳比例偏高的问题。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其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


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原先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上述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通知》要求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以解决保证金缴纳额度偏高和资金沉淀的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80万元降至50万元,履约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降至2%;


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5%降至1.5%。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人工费用占工程款的分账基准比例,如房屋建筑工程从25%降至20%等。


《通知》要求健全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机制,对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企业,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对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到位、连续两年未被欠薪立案且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返还原先已缴纳的保证金。但是,对根治欠薪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被欠薪立案的企业,要提高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等。


据悉,浙江将大大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全面盘活企业现金流。据初步测算,房建市政领域预计到今年年底可释放现金上千亿元。


小编:杨丹宁

主编:裴丽阳

统筹:杨丹宁

监制:高建平

来源:浙江新闻

转载请注明出处